观察我国目前各信托投资公司所推出的形形色色的信托产品,可发现除了对项目开发本身作了一定的可行性研究和一般风险评估外,还是常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其作为工具最常用的方法是抵押或担保。在采用抵押、担保方式中,或者是针对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发,用政府的信用来增加信托产品的信用等级,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或者是开发的项目多为集团内部关联公司的项目,由集团内部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另外许多信托项目中的抵押品也大多数以土地或房产为主。
另外,我国的各信托投资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基本上都建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即内部审计委员会),或是能执行风险评价控制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其委员均是由公司内部具有丰富风险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并且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项目开发、风险预控制及项目试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在管理体制上强化了对内部风险的控制。
针对目前我国信托风险的控制现状,应采取如下对策控制风险:为了规避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的恶意圈钱的道德风险,认真分析资金需求方和项目的真实风险状况;加强对信托资金使用的监管,及时跟踪了解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加信托产品的信用增级方式,如与银行合作;特别注意融资性的信托产品的风险问题,努力拓展融资信托以外的信托业务;充分发挥原有专业人士的经验优势和金融市场准入机构壁垒的现实条件,努力拓展投向金融市场的信托产品。
(责任编辑:小苑)